10.8.04

走啦走啦~

這次往新竹台南。

另,這幾日聽陳珊妮,真是粉不錯滴說;-)
四張專輯打包賣一張的價錢,抵到濫……不過,買的時候有少少慚愧+汗顏,人家的心血,就這樣堂堂正正明目張膽地被大平賣。不知怎麼想起了小南之前寫的那篇「錄音痛不痛」,一樣的感覺。
陳在唱片歌詞扉頁上寫下了一堆感激的話,然後寫:「我相信台灣有打不死的好音樂」,這樣在我的腦海離裡,便勾勒了一個抱著吉他沉醉的不很漂亮但美麗而堅定的臉。
其實甚麼才是好音樂,除了諸多道理的樂評人以外一般聽眾是不懂得也不太關心的,天生生就一副耳朵,為的就是聽見聲音,如果可以選擇,那順耳的就喜歡,不順耳的或摒棄或充耳不聞,一般的簡單。

剛好哥哥做的音樂是我喜歡的,於是愛上了。
剛好陳昇明哥華健五月天Beyond陳珊妮的音樂也是我喜歡的,於是也喜歡上了。

有些歌曲只聽一次便讚嘆,但並沒有重複播放的慾望,因此那也許叫做好音樂,但不叫喜歡的音樂。
有時候卻只是歌手某個動人的、認真的、理想的表情,於是決定了今後對這個人的作品要支持。

生於世上,誰不是只在尋找喜好的種種事物,由此衍生喜樂,沉醉但求開心。


……說的是去玩的事,怎麼扯到聽歌上面來了。

4 Comments:

Anonymous Anonymous said...

喜歡一個歌手不需任何理由,愛一個人更不要說理由。

1:53 PM  
Anonymous Anonymous said...

因理由而喜歡一個東西,只要將那理由抹去,就不再喜歡那東西。你可以有數不完的理由喜歡一個東西,那你永遠有抹不完的理由去喜歡那樣東西。

1:59 PM  
Blogger youse said...

我相信這個,愛甚麼喜歡甚麼不需要理由.
因為我常常連理由也說不出來,或者統共也只有一個理由,因為我還有心.

12:33 PM  
Anonymous Anonymous said...

曾試過一日之間瘋狂喜歡上一樣東西,但在隔天卻開始很厭惡這個東西。不知道這是否是因為叛逆所造成。叛逆,最容易讓我喜歡 或厭惡一樣東西。

6:44 PM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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